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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发布机构:规划建设国土局 发布时间:2018-01-05 信息来源:宁波杭州湾新区
编号: 2018101 :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公告期满无异议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庵东镇人民政府2号楼国土资源所
序 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名称) |
宗地号 |
不动产权 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高张云 |
宅基地使用权 |
庵东镇珠江村阮家路59-1号 |
330282004089JC00199 |
106.05 |
农村宅基地 |
其中31.05平方米不予确权 |
2 |
房屋所有权 |
98.00 |
住宅 |
其中23.04平方米不予确权 |
|||
3 |
高新张 |
宅基地使用权 |
庵东镇珠江村阮家路59号 |
330282004089JC00198 |
109.64 |
农村宅基地 |
其中34.64平方米不予确权 |
4 |
房屋所有权 |
101.43 |
住宅 |
其中26.50平方米不予确权 |
公告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18年1月5日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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